评估标准
 
 

本方案二级指标共15项,其中重要指标(黑体字)8项。评估标准给出A、C两级,介于A、C之间的为B级,低于C级的为D级。评估结论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种,其标准如下:

1.优秀: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 A≥12,C≤2, D=0;

(2)重要指标中,A≥7,C≤1;

(3)有特色或创新项目。

  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排列前1/3者不能评为优秀。

2.良好: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A+B≥12,其中A≥6,D≤1;

(2)重要指标中,A+B≥7,其中A≥4,D=0。

或不满足优秀条件, 而C=0,D=0。

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 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平均水平的不能评为良好。

3.合格:

同时满足:

(1)全部评估指标中,D≤3;

(2)重要指标中,D≤1。

4.不合格:

未达到合格标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