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2004--2008年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安排,2008上半年区专家组将对我院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进行评估。为了有效地做好自评工作, 顺利通过评估,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1 、以国家的《高等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等为依据, 贯彻“ 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 、重在建设” 方针, 推动学院进一步明确办学指导思想, 规范办学行为, 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加强教学基本建设, 强化教学管理, 深化教学改革, 坚持教育创新, 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和办学效益。
2、 遵循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新时期对高职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力求体现高职教育规律,总结学院高职教育改革经验,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之路,努力打造自己的办学特色和教育品牌。
3、通过自评与迎评工作,规范学院的办学行为,提高管理水平,从而培训和锻炼管理干部队伍,提高教师的整体素质,提高学院的人才培养工作水平。
二、评建目标
我院属于新办的高等职业民办学校,2008年评估时只有一届毕业生。根据区教育厅的规定:“在学校有一届毕业生后方可向主管部门提出评估申请”,并只能“按合格标准接受人才培养水平评估”(教高厅[2004]16号)。据此,我院首次评建的目标是“合格”等级。通过“合格”评估后学院将再根据科学发展观,加大建设力度,逐步向“良好”、“优秀”等级的水平攀升。
三、工作方法与步骤
(一)成立自评、迎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加强对评建工作的领导
1、为了加强对自评和迎评工作的领导,在董事会领导下,学院成立以副董事长黄灿先生、院长周仪教授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领导自评和迎评工作;
2、为把“以评促建”的方针落实到实处,学院和二级学院分别成立评估办公室,具体抓好人才培养的工作水平评估资料建设工作。学院的评估办公室由院长办、院办、教务处等部门的负责人组成;二级学院的评估办由各院院长、助理、主任、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组成;
3、学院自评、迎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学院评估办公室、二级学院评估办公室组织成员另外发文。
(二)制订指导性文件,指导学院各部门做好评估材料工作
评建办将出台如下指导性文件:
1、《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指标分解及自评任务书》;
2、《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院二级学院、系部迎评工作任务及资料建设的基本要求》;
3、《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院二级学院、系部迎评工作专业剖析评价标准》;
4、《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院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迎评工作方案》;
以上文件,从宏观到微观, 对部门和二级学院,以至专业的评价标准材料建设作了具体指导,《工作方案》对整个评估工作作了较具体的部署与安排;
(三)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国家评估,关系到学院的生存与发展, 事关师生的前途与命运。因此,“评建”工作是当前学院工作的重中之重,要求全院各级领导和师生员工对此要有足够的认识,从而把迎评工作抓紧做好。为此,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1、由学院的第一责任人分别召开全院干部会议、教职工大会和学生大会,传达上级评估文件精神,阐述评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提出要求和任务,动员全院干部师生员工积极行动起来,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投入到自评整改和学院建设的工作中去;
2、学院行政例会、教职工例会、学生班会、党团员会议等,逢会都得将“评建”要事提到办事日程,做到经常有检查、有总结、有任务布置和提出要求,并以文字的方式记录在案;
3、学院各级干部、师生员工人人参与,个个有评估任务,院级领导分别深入到二级学院督办评建工作;中层和二级学院的领导要抓紧、抓好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分解到人,落实责任,限期完成;
4、团委、学工处组织团员和学生志愿者加入到整治校园环境、美化校园、营造和谐校园文化的行列中,为构建广西东方外语职业学院和谐教育社会贡献力量;
5、各班同学积极行动起来,投入到建设文明班级、清洁美化教室和宿舍,搞好班风学风,为学院的评建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6、学院广播站开辟“迎评”专栏,配合评估办作好宣传报道工作,表彰好人好事;各二级学院要充分利用校园文化长廊的宣传阵地,通过多种形式和内容,宣传迎评工作。
(四)从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入手,加强学院的教育教学基本建设,严格教育教学管理,努力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
1、全院干部和师生员工必须认真学习相关评估文件,准确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掌握评估指标、观测点的内涵与等级标准、办学特色或创新项目要求,进行自我对照,以便规范办学行为,做好本部门、本学院、本专业、本学科的工作;
2、各部门、二级学院要认真总结、提炼自身教育教学和管理的成果、经验和特色,找出存在的主要问题,研究解决的对策,制订整改方案和措施,将“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方针落到实处;
3、各部门和二级学院要切实按照评估指标、观测点的内涵和C级标准的要求来对照本部门的教育教学行为,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用C级及其以上标准来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凡要求制订的规章制度必须制订,凡制度要求实行的,必须认真检查施行,做到依法依规章行使管理和施教,使教育教学管理走上规范化;
4、全院干部和师生员工要积极配合各部门的整改建设,切实按照职业教育的规律办事,特别要遵守学院的各种规章制度,配合教学质量的监控与检查。教师要认真研究教学大纲,钻研教材,认真备课,编写教案和制订教学计划,认真上好每一堂课(理论、实训课);教学管理人员要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并按制度进行管理和检查监控,确保各教育教学环节的顺利进行;各专业的学生要按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完成课程理论与实践环节的学习任务,全面提高整体素质;
5、学工处、各专业教师要充分认识此次评估对学生的专业综合能力与素质、职业技能与基本技能的测试、学生专题研讨会和日常课堂行为规范在评估中的重要地位与分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以身作则,加强这些方面的培养、培训工作和管理工作;
6、后勤处、基建处、财务处等,要认真对照评估指标中C级的硬件标准,加大投入力度,增加基础设施,增添必须的教育教学设备、器材、图书、资料,抓紧院内外实验室和和实训基地的建设,加强校园环境和文化长廊建设;
7、根据“评建结合”的原则,规范自己的办学行为的时间从2007年5月份开始认真执行,学院评估办公室随时抽查各学院规范办学行为实施情况。
(五)做好自评、迎评材料工作
1、学院和二级学院评估办负责安排两级评估材料及将其分解到各部门或个人,并负责督促、指导、检查,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2、在上一年评估培训的基础上,学院评估办负责培训相关工作人员,各行政部门、二级学院、教研室的负责人及相关教师要积极参加培训,以保证材料的质量与提高工作效率;
3、所有材料的负责人要切实按评估指标、观测点、等级标准、特色或创新项目要求,系统地搜集、梳理、整理、提供原始信息材料,并按学院提出的整理材料的六大原则处理好信息材料;
4、要求必须备齐的材料一定备齐,缺失部分一定要补足(包括各种实证材料),最后将评估材料按评估指标的先后顺序装订成册,以供专家组审阅或抽查;
5、二级学院评估的终期材料包括:《院长报告》、《自评报告》、《自评依据》、《基本状态信息一览》、备查材料及据上述材料制作的光盘;
6、评估材料完成时间:二级学院要求在2007年8月份完成;学院要求2007年10月份完成。
(六)自评前请专家来校指导评建工作
1、请有关专家来校指导自评工作,了解学院评建情况,指导撰写《院长报告》、《自评报告》、《自评依据》、《特色或创新项目》等书面文件,检查备查材料,帮助学院掌握评估标准与要求;
2、专家来校指导工作的内容:
(1)听取学院评建工作情况汇报;
(2)审阅《自评报告》等主要报送文件的草稿及相关材料;
(3)对学院的评建工作及材料建设提出整改或修改意见;
(4)工作时间约两天。
3、专家来校指导时间拟在2007年10月(学院自评材料形成之后)。
(七)组织校内专家开展自评工作
1、组织校内专家按评估指标权重系数进行专项自评赋分,提出自评等级意见;
2、填写自评结果汇总表及分项自评结果一览表;
3、撰写《院长报告》、《自评报告》、《自评依据》、《特色或创新项目》;
4、提前一个月向自治区专家委员会秘书处递交下列文件各15份:
(1)《自评报告》;
(2)《自评依据》;
(3)《特色或创新项目》;
(4)《基本状态信息一览》;
(5)据上此材料制作的光盘。
5、按评估指标(办学指导思想、师资队伍建设、教学条件与利用、教学建设与改革、教学管理、教学效果、特色或创新项目)提供主要信息的原始佐证材料,并按先后顺序装订归档,评估时供专家抽查;
6、院内自评时间拟于2007年11月进行。
(八)申请自治区专家组来学院进行初评工作
1、自评告一段落后,学院提出申请,由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到校模拟正式评估时必须完成的评估内容和项目进行预评,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建议;
2、学院根据专家组在初评中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建设工作;
3、初评必须完成的内容与项目有:
(1)专业剖析;
(2)技能测试;
(3)专题研讨会;
(4)自评文件及相关资料;
(5)评估组织工作等。
4、初评时间:2007年12月;
5、提交申请正式评估报告的时间:初评之后,学院及时进行整改,同时向教育厅提交评估申请报告。申请时间拟于2008年元月;专家组进校评估时间以教育厅安排为准(约在2008年4月)。
(九)接受自治区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工作
1、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内容:
(1)听取学院自评工作报告;
(2)参观考察校园环境、基础设施、实验室、实训基地;
(3)审阅自我评估材料;
(4)问卷调查、统计与分析;
(5)随堂听课;
(6)个别访谈;
(7)召开座谈会;
(8)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和职业技能测试;
(9)组织专题研讨会;
(10)进行专业剖析;
(11)讨论、赋分、评级、确认特色或创新项目,形成反馈意见和评估结论建议;
(12)工作总结,上报材料,材料归档;
(13)召开评估结果通报会;
(以下两点在专家组评估过后进行)
(14)专家委员会审议专家组的结论建议,形成评估结论建议;
(15)教育厅审阅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后发文公布评估结论。
2、专家组到校评估考察时间大约在2008年4月;
3、做好初评、正式评估的接待工作(方案另订)。
(十)整改、回访、抽查工作
1、学院梳理专家组的反馈意见,提出整改意见与整改方案,并向教育厅提交整改工作计划;整改运作一年后学院向教育厅提交整改工作总结报告;
2、评估过后,整改一年后,教育厅组织回访组对学院的评建工作进行回访检查,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教育部将不定期来校抽查,并将抽查结果提交教育厅,如发现问题则提出“复议”,若发现违规,则对违者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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